首页 >> 潮流>> 安徽检方通报涉枪案嫌犯拘捕中死亡:民警行为属正常抓捕

安徽检方通报涉枪案嫌犯拘捕中死亡:民警行为属正常抓捕

2021-04-09 09:10:55 作者:湖北省宜昌市 
8月20日晚,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办案民警在对涉枪案件犯罪嫌疑人周金宝拘传过程中,周金宝死亡。事件发生后,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介入调查。
2019年8月20日晚,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办案民警在对涉枪案件犯罪嫌疑人周金宝拘传过程中,周金宝死亡。
事件发生后,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介入调查,并委托周金宝家属认可的司法部直属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周金宝死亡原因进行鉴定。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作出“周金宝符合因胸腹部受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的鉴定意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告知周金宝家属)。
经调查查明,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在对一起涉枪案件立案侦查中,发现周金宝涉枪犯罪线索。2019年8月20日晚,办案民警获悉周金宝在包河区某饭店吃饭,饭后其驾车离开饭店。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办案民警驾驶两辆民用车一路跟随,当行至淝河支路时,办案民警趁周金宝短暂停车之际,驾车靠近并表明身份。周金宝未服从民警指令,驾车逃离并闯入合肥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院内,冲撞跟随驶入的办案民警车辆,并撞毁支队伸缩门冲出,后被办案民警驾车逼回并停在院内。办案民警再次表明身份且特警支队多名着警服执勤民警协助抓捕,周金宝仍未听从民警指令。周金宝下车后仍强烈抗拒抓捕,民警合力将其制服。在带离过程中周金宝晕倒,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心肺复苏并拨打120送医,最终周金宝经抢救无效死亡。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办案民警的行为属于正常的抓捕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规定的情形,不构成犯罪。
(原题为《刚刚!合肥市检察院为这事件发出通报》)
评论区
  • 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的网友:

    啊舍不得啊

  • 来自安徽省宿州市的网友:

    做个记号

  • 来自浙江省杭州市的网友:

    前排关注

  • 来自四川省眉山市的网友: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o^

  • 来自广东省茂名市的网友:

    新帖,留名

图吧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艾容医美网综合"的所有作品,均由本网编辑搜集整理,并加入大量个人点评、观点、配图等内容,版权均属于深港在线,未经本网许可,禁止转载,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您联系我们之后24小时内予以删除,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广告
大家爱看
广告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