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下调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新京报快讯 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2号),按照本市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市政府同意,调整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0.02元/立方米。调整后价格具体见附件。
二、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价格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稳定供应。
三、本通知自2019年11月15日起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18〕1355号)同时废止,居民用气其他价格相关规定仍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京发改〔2015〕2521号)。
编辑 倪艳楠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的网友:
一路狂追
-
来自山西省忻州市的网友:
可以了
-
来自河北省武安市的网友:
首页刘明,支持有深度的良心楼主
-
来自黑龙江省尚志市的网友:
顶贴支持
-
来自湖北省石首市的网友:
感谢楼主这段时间的分析和解答
-
来自福建省龙岩市的网友:
继续学习,一起验证
-
来自青海省西宁市的网友:
新帖报个到。
-
来自浙江省杭州市的网友:
被小编盯上了
-
来自云南省曲靖市的网友:
我来啦,找到部队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您联系我们之后24小时内予以删除,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